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砂石行业科技成果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:2023-05-12 浏览次数: 225 次
发表时间: 2023-05-15 12:56:35 内容分类 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:408
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砂石行业科技成果评价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-05-12 浏览次数: 225 次
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砂石行业科技成果评价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、人员:
科技成果评价对科技事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,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,遵循科技创新规律,坚持正确评价导向,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。近年来,党中央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改革,推出了《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》等一系列制度机制,着力强化以质量、绩效、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,促进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。
科技成果评价是对科技成果的工作质量、学术水平、实际应用和成熟程度等予以客观的、具体的、恰当的评价。对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、实现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,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、商业化,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也是企业申报科技奖项、项目竞标、行业价值认定、市场推广宣传活动的权威支撑材料。
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26号)提出,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“指挥棒”作用,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,发挥行业协会、学会、研究会、专业化评估机构等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。
为贯彻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推动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,中国砂石协会拟开展2023年中国砂石行业“科技成果评价”工作。
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范围与对象1、申请范围砂石开采、生产加工、运输等过程中应用的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产品、新装备,研发总结形成的应用技术成果、基础研究成果、软科学研究成果等。2、申请对象国家有关部委下达的研究、开发项目;各地有关部门下达的研究、开发项目;单位自行立项的项目。
二、评价要求1、提供的鉴定材料齐全、规范,内容真实、可靠;2、成果无权属争议,完成单位或人员无名次排列异议;3、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;4、有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;5、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、社会效益及应用前景;6、提供的资料和有关文件如因虚假内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,由提供方承担责任。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,材料文件必须打印、装订整齐,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。
三、评价程序中国砂石协会科技部(简称“科技部”)组织砂石行业科技成果和新产品的鉴定(验收)工作,有关单位或人员所完成的研究项目在具备鉴定(验收)条件后,由完成单位或项目完成人向科技部提出鉴定(验收)申请。具体的评审流程参见附件1。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申请单位应提供清晰、完整的技术材料,详见附件2。电子版材料:发送至邮箱(kjb@zgss.org.cn);纸质版材料:根据评价需要,评价前将通知申请单位按照专家人数准备资料。
五、联系方式李 晓:010-57811317 18901057836杨浩威:010-57811314 13552313707邮 箱:kjb@zgss.org.cn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中国砂石协会邮 编:100037
中国砂石协会
2023年5月10日
附件:1、通知原文
2、科技成果评价申请程序
3、科技成果评价应提供的技术资料
来源:中国砂石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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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砂石协会
2023年05月12日